
簽署二手房合同常見問題 看一下這六大點吧
買賣雙方在簽合同時,一定要約定好關鍵點難題。購買二手房簽訂合同需常見問題包含:合同主體、支配權確保、房屋合同款、交易方法、合同違約責任、糾紛案件處理、簽署日期等難題均應全方位考慮到。下邊大家就一起來看一下簽合同要留意的事宜。
一、買賣雙方應當約定房屋總價格、合同違約金、稅款滯納金、交屋時間、產權過戶時間、稅費付款等內容
值得留意的是,假如房屋出讓價中已包括出讓房屋固定不動室內裝修及附設設備,則在簽《買賣合同》前,應當在中介公司的證實下將該房屋內的家俱及設備開展細心核對,并將產品名、規格型號、總數等詳列于《家具清單》后,買賣雙方簽名確定,以防止將來造成多余的矛盾。
二、買方應當留意將下述條文載入合同書以維護保養本身利益
搞好賣方的產權調研,便于掌握該房屋是不是被抵押、是不是被人民法院采用了被查封、鎖定等強制執行措施。貨款分次付款,一般簽訂當日首付款30%,獲得攬收收條時付款60%,產證申請辦理結束付款最終10%。
三、在賣方存有抵押的狀況下,明確賣方撤消抵押的時間
一般買方與賣方約定戶口遷移的時間,賣方的產證儲放在中介,減少一房兩賣的概率。
四、賣方應留意下述難題以維護保養本身利益
例如,對買方的貸款期限、信用額度和資信評估開展掌握。在合同書中約定好買方申請辦理貸款辦理手續的時間。當合同轉讓價與成交價不一致時,金融機構對貸款采用就低標準。
五、留意買方更改貸款信用額度的狀況
假如買方預計貸款7成,那么具體簽《借款合同》時只是貸款了5成。因此需要在合同書中約定“若承包方更改貸款信用額度或貸款不夠,承包方須于獲得該房屋《收件收據》當日,以現錢方法付款結束除貸款額以外的全部購房款”。
六、留意二手房買賣合同書的失效情況
1、因房屋早期開發設計建設及市場銷售違反規定沒法獲得合理合法產權的
房地產商違背整體規劃、未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證、工程項目沒經工程驗收、無法申請辦理合理合法的市場銷售辦理手續等原因,不可以申請辦理房屋合理合法產權的房屋。
例如集體用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屋,因沒有申請辦理征用土地辦理手續,沒有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證,是法律法規嚴禁發售市場銷售的房屋。違法建筑也歸屬于該類房屋。
2、早已設置抵押,沒經抵押權人愿意出讓的房屋
商住樓的市場銷售是在房地產商與購房者中間進行的,二手房的交易是在房屋產權人和購房者中間進行的。因為國家頒布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用于標準商住樓的市場銷售,因此相對性于商住樓的市場銷售來講,二手房的交易更能反映被告方的意思自治,因此危害性也更高。因而,小區業主開展二手房交易時,一定要細心審查合同書。
在二手房交易全過程中出現的糾紛案件,有很多是因為買賣雙方不了解房屋交易流程及常見問題,結果造成自身的利益遭受危害。因而,在購買二手房簽訂合同一定要特別注意以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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